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省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山东省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加油站的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那么什么是成品油呢?根据成品油按照《成品油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中第四条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所以我们可以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理解为:汽油经营许可证、煤油经营许可证与柴油经营许可证等。
这里还需要了解到一点,我们接触的大部分的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液体,所以企业经营使用时还会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在之前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包含三种:《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是针对贸易企业的前面两种证书现在已经取消。
2019年8月,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中第十七内容: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
加油站的经营许可证名称为《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它是由商务部门向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颁发的、允许经营成品油零售业务的准许证书。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与其他核准证书(消防安全合格证书、危化品存储运输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共同构成完整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报程序是什么?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文件;
(二)油库、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油库、加油站(点)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五)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 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供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材料以及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文件。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站(点)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
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水域监管部门签署的《加油船经营条件审核意见书》。
扩展资料: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自收到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并颁发《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给予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并颁发《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地市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地市级人民***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省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省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