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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石狮持有危化品经营的石狮持有危化品经营,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石狮持有危化品经营;发证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书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法律主观: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资质条件,满足条件可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文件、资料。
审批内容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1、法律主观: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相关流程有: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石狮持有危化品经营,前往政务大厅的环保窗口提出申请石狮持有危化品经营;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环境、资质等;审核通过之后即可以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到安监局办理。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检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3、办理危化证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 企业经营危化品的场地,相关设施与建筑物等,都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规定。此外,建筑物还要获得消防验收机构的合格。
4、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检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6、依照当地安监部门的规定,经当地市级人民***审批同意办理化学危险品生产企业的新设立审批手续后,再进行审查合格后,向当地安监部门提供相关的资料,申请办理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
如何办理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检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书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需要注意,危险品许可证的有效期是3年,3年后企业如果不续期,就不能再经营相关的业务。申请危化证需要的资料: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员的***、岗位证书等。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法律主观: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条件: 企业要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远离居住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地方。
2、企业注册: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许可证。
3、(1)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2)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4)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等条件。
标签: 石狮持有危化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