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危化品经营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危化品经营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危化品运输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的国家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于2002年1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2月16日***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91号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4日***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危化品管理条例?
第⼀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民群众⽣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条 危险化学品⽣产、储存、使⽤、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产、经营、使⽤国家禁⽌⽣产、经营、使⽤的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产、储存、使⽤、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履⾏职责。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监督检查。第⼋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作协调机制,⽀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作中的重⼤问题。
第⼋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作协调机制,⽀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作中的重⼤问题。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条 国家⿎励危险化学品⽣产企业和使⽤危险化学品从事⽣产的企业***⽤有利于提⾼安全保障⽔平的先进技术、⼯艺、设备以及⾃动控制系统,⿎励对危险化学品实⾏专门储存、统⼀配送、集中销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危化品经营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危化品经营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