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 2、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
- 3、...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
- 4、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什么对...
- 5、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什么从事安全...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生产、经营、储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答案】:A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昔、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生活区、储存区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标志明显、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储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
【答案】:A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昔、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什么对...
生产、经营、储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里面规定。
综上,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运输单位都受到法规的严格约束,必须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以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什么从事安全...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标签: 矿山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